最近因工作關係,竟與十多年前的舊同事聯絡上,然後集合了幾個也很久沒見的朋友一起出來,真的很難得.
最初原以為是四個同齡女子的聚會,但現在可能會加上了我們當年的老闆,場面應當很熱鬧.回想起來,我們最後一次聚會已是五六年前.那次原是吃喝聚會,後來竟義務上了朋友的朋友的電台節目做嘉賓,由於沒事先通知,反而很輕鬆沒壓力,訪問後還去吃宵夜.
我們都不是在同一時間稔熟的.大二時當暑期工的我先認識同樣是初入行的M,一起嘗做新人的苦與樂,一起服侍那會氣死人的老闆,我們當年寫的文章大概沒什麼人會記起,反而我們大鬧消防局的事卻老被提起.只歎當年年少無知,訪問後讓攝影師拍下我們在消防車玩樂的照片,落在好事的老板手上,加鹽加醋,成為多年的笑柄.與MG本來也在同年一起當暑期工,但沒正式合作過,直到千禧年我回巢做網站才真正熟起來.那年的工作真是非人生活,但最吃不消的還是被精神病下屬冤枉打人!雖然從好一方面看,至少大家都相信她是瘋的,老闆亦即日調走了她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,但我當時還是不能自控地哭了起來.down server的煩惱,page view的壓力,早上的胃痛,加上突然其來的無理指控,真教人受不了.MG,謝謝你容忍了我整整十分鐘的哭訴,還有那肥死人的M&M's糖果機,有不少個晚上我都是靠它維生的.與C的認識則最湊巧,先在大學時住同一宿舍,然後一同工作;最有趣的是我們都有相同的朋友.後來我在另外的發展上又跟MG另一個好友合作,真是千絲萬縷糾纏不清.幸好全是出色的好人,這樣子的糾纏不清可真不介意.
縱使多年不見,我還是很高興有你們作我的朋友.十幾年的朋友,真的不容易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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