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那天經過戲院,瞥了一眼The Devil Wears Prada的片段,漂亮女生加漂亮衣服,我馬上有看的衝動.後來看一看book review,才發現這似乎又是一個老套故事.初出茅廬的女生去服待時裝雜誌的麻煩老板.大學時愛唸詩現在卻要一腳踢做奴隸,為的只求一份可令她踏進New Yorker門檻的推薦書.公司內人人不是穿Jimmy Choos 便是 Manolos,但她卻腳踏一對Nine West!
我懷疑這又是一套沒有驚喜劇情只有刻薄對白的電影/書.但為了看靚衫,還是會去看一下.況且據說是作者在Vogue做暑期工時的親身經歷(作者例必否認),有噱頭.老公一定不會理我,有興趣的女朋友請舉手.
我第一份工便試過在星期六OT冒雨替老板到商台遞情書,也夠變態的!但這也不代表她是一個壞上司.一個活生生的人,總有好與不好的地方,只視乎你把焦點放在哪裡.我認識一個人,朋友A群把他說到一文不值,朋友B群則覺得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朋友.我左看右看,其實各有各道理,人總不能十全十美吧,視乎你把你的放大鏡放在那一個位置上.
況且,人人的目標不一樣,他沒做到不一定代表他不濟事.可能是他從沒有打算這樣做.工作可能是某些人的整個人生價值,但對於他來說可能只是生活的一小部份.人各有志,不成嗎?要理也留待當事人自己的老板吧!